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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该去哪上学?2017年渭南临渭区小学、初中学区划分公布

渭南新闻网  作者:静静  2017-06-23 08:38

[摘要] 6月22日,临渭区教育局公布城区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,确保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坚持“免试就近、划片招生、结合户籍、统筹安排”的原则,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,按照“户籍登记为主、住房登记为辅、就业经营补充”顺序安排辖区所有适龄儿童、少年就近入学。

6月22日,临渭区教育局公布城区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,确保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坚持“免试就近、划片招生、结合户籍、统筹安排”的原则,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,按照“户籍登记为主、住房登记为辅、就业经营补充”顺序安排辖区所有适龄儿童、少年就近入学。小学段实行户籍划片和控制入学年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;初中段实行“单校划片”,采取户籍划片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。

临渭区小学

小学、初中新生均按就近原则入学

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(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),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,凭家庭户口簿、《陕西省预防接种证》,按照学区划分在其户籍所在地相对应学校优先报名入学。对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,确因适龄儿童人数过多、学位所限等原因,学校无法满足学龄儿童入学需求的,学生可选择相对就近的、学位未满的学校入学。对不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入学。学校不得以是否在本校学前班上学为由拒收本学区学生。

农村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学区初中就近入学。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依据户籍、居住地等,按照学区划分在学区初中就近入学。城区部分小学毕业生可进行多项选择,如果统计总数超出初中学位设置,则按照分类、分批次方式招录。即依据户籍、居住地等先后顺序,优先录取辖区对应小学同等条件的学生,对于满足相同条件,因学位限制不能全部入学的学生,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形式安排入学。电脑随机派位还将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。电脑随机派位后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局统一调配到城区学位未满、相对就近的初中入学。

保障随迁子女、特殊群体入学

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“相对就近,公办为主,免试入学”的原则,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“四证审核”制度,由区教育局协调派位。随迁子女由其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持“四证”到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,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。其中,“四证”包括:居住证(原件和复印件)、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和复印件)、户口簿(原件和复印件)和父母身份证(复印件)、流出证明(临渭区籍不提供)。

此外,各校在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时,要解决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、孤儿、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;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,应按照区局确定的学区范围,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,学校不得拒收;对于军人子女、引入高端人才子女、突出贡献人员子女、优抚对象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按照省市相关政策保障入学。

另外,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可在全区范围内自主招生。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、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,并报区局核准后执行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新生招录过程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不得超班额规定招生,不得提前录取新生。招生过程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
消除大班额 列入年度考核

6月22日,《临渭区教育局2017年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办法》公布了城区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及2017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位设置的详细名单。记者发现,城区内22所小学分别为向阳办4所、站南办6所、杜桥办5所、人民办4所、双王办2所、解放办1所。共拟设93个教学班,学位在50-400之间,共计4648个。城区10所初中,共拟设80个教学班,学位在50-1200之间,共计3999个。

据悉,2017年秋季,农村小学、初中任何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、50人,城区小学、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、55人。其余年级班额不得超过65人。所有小学、初中要均衡编班,严禁举办“快慢班”、“强化班”、“特优班”、“实验班”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;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。小学、初中学生因户籍迁移、实际居所变更、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确需转学的,必须提供相关证明,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。凡存在有大班额现象的学校,不得接收转学生。

同时,强化督查,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,实行校长负责制。并设立举报电话(局办2183435,教育股2669025,监察室2669019)。对因违规招生、工作不力、超过学位设置、造成超大班额问题的学校,临渭区教育局将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警告、记过、免职等处理。临渭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列入年度考核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。

附: 城区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

小 学

一、向阳办

1、育红小学: 民生街以东,沋河大以南,北门巷、南门巷以西,朝阳大街以北的居民及社区。包括保丰村、农园村3、4、5组、明泽坊、沋河社区、西门社区、中医医院。

2、西张小学:68302部队、西张村、蒋家村、瓦塔村、毕家1至6组及周边居民。

3、人和小学:沋河大以南,朝阳大街以北,北门巷、南门巷以东。包括赵家院1至3组,农园村1、2组,翻身村,军分区、行政干校、林机厂、市化工厂、市委党校、瑞泉中学。

4、二处学校(小学部):民生街以西,南塘巷以东,对应铁二处社区,李家堡2、4组。

二、站南办

5、贠张小学:前进路以西,金水路以东,华山大街以北,广场南路、朝阳路以南。对应贠张社区、朝阳社区东部

6、贠张小学秦东校区:渭蓝路以西、铁路线以南的站南办辖区,对应韩马村4至9组,秦东社区。

7、韩马小学:对应韩马村1至7组、高田社区、四号社区、渭南师院社区、秦牛社区西部。

8、实验小学桥梁处校区:二号沟、金水路以西,朝阳路以南,站南边界以东,铁路线以北。对应佳苑社区、朝阳社区西部。

9、铁路自立中学小学部:解放路以西,铁路线以北,华山大街以南,二号沟以东。对应鑫苑社区、佳苑社区东部、红旗社区。

10、华山路学校小学部:沋河以西,华山大街以南,解放路以东,站北路以北。对应渭南职专社区、西电社区、秦牛社区北部。可辖李家堡1、3、5组、渭南职专社区东部、秦牛社区东部。

三、杜桥办

11、实验小学:杜化路以西,渭清路以东,东风街以南,朝阳路以北。对应盈田8组、三贤社区东风街以南、财政局社区、杜桥社区、惠园社区。

12、实验小学红化校区:对应红化社区。

13、五里铺小学:前进路以西,广场南路、朝阳路以北,金水路、杜化路以东,北至杨刘村。对应五里铺村1至7组和中心广场、朝阳西路、国贸、铁二十局、西岳社区、车雷村1至6组、乐天社区。

14、盈田小学:金水路以西,东风街以北,渭清路以东,胜利大街以南。对应盈田村1至7组、9至12组、三贤社区东风街以北。

15、朝阳路学校(小学部):金水路以西,渭清路以东,华山路以北,朝阳路以南。对应站南办朝阳社区、杜桥办渭纺社区。

四、人民办

16、北塘实验小学:民生街以西,东风街、人民街以北,民主路、解放路以东,乐天大街以南(不含沋西部分小组)。对应曙光1至5组、东风中街社区、人民中街社区、胜利东街社区、胜利中街社区。

17、沋西小学:解放路以东,乐天大街以北,渭河大以南。对应沋西1至9组、民生街北路社区、乐天中街社区。

18、小寨小学:解放路以西,前进路以东,胜利大街以北,乐天大街以南。对应曙光六组(小寨村)、锅炉社区、招商社区。

19、南塘小学:民生街以西(不含二处社区),民主路以东,华山路以北,东风街以南。对应南塘社区、东风影院社区、朝阳东街社区、园里堡社区。

五、解放办

20、西安路小学:华山路以北,民主路以西,前进路以东,胜利大街以南。对应陕西路社区、幸福社区(部分)、光华社区、新世纪社区、印机社区、渭通社区、供电社区。

六、双王办

21、丰荫明德小学:渭清路以东,杜化路以西,胜利大街以北,渭河大以南(许村、罗刘村、梁村、丰荫社区)。

22、渭河小学:杜化路以东,解放路以西,乐天大街以北,渭河大南(槐衙社区、张刘村、八里店村、双王村、朱王村)。

初 中

1.实验初中:渭河大以南,朝阳路以北,杜化路以西,渭清路以东;杜化路以东,前进路以西,乐天大街以北,渭河大堤以南;前进路以东,宣化路以西,五马路以北,渭河大堤以南。

2.前进路初中:前进路以西,金水路以东,华山大街以北,广场南路、朝阳路以南(含贠张村)。

3.育红初中:育红小学、西张小学、人和小学所划学区

4.三马路初中:人民办辖区。

5.华山路学校:华山路小学部学区。对口直升本校六年级毕业生。

6.朝阳路学校:华山路以北,朝阳路以南,金水路以西,渭清路以东。对口直升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和实验小学桥梁处分校六年级毕业生。

7.解放路初中:解放办辖区。

8.南京路初中:除实验初中学区以外的杜桥办辖区。

9.韩马初中:韩马小学、秦东子校、自立中学小学部划定的学区和李家堡村(李家堡村辖区学生也可选择二处中学、华山路学校)。

10、铁二处中学:民生街以西、民主路以东、东风街以南、华山大街以北。对口直升本校六年级毕业生。

渭南市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出炉

近日,渭南市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安排,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最迟不得晚于7月15日,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最迟不得晚于7月20日;全市中小学幼儿园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于8月30日至31日秋季开学报名,9月1日正式开学。

据悉,对于确需补课的新一届高三年级学生,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可在8月1日至30日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,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(具体时间由县市区和高中学校自行安排)。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,必须由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后,可提前开学军训,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,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。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、住宿费、交通费、照相费等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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